本团体的名称是:长管会,英文名称缩写: CDMC。
本团体是由从事长安汽车销售、服务的长安汽车授权销售及售后服务中心(以下称服务中心)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实施自治管理的社会组织。
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反映会员的愿望与要求,为本行业、会员及长安轿车销售事业部(以下称轿车事业部)服务,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建立厂家与服务中心之间畅通、快捷、互动的沟通平台,打造互惠互利的战略共同体;加强行业自律,共同维护良好健康的市场秩序,维护厂商战略共同体的合法权益和声誉,保护会员的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推动增强企业群体的凝聚力,为把长安汽车打造成世界一流汽车企业而奋斗。
本团体接受轿车事业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并聘请轿车事业部相关人员担任管委会顾问,参与相关工作和活动。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收集、整理和分析汽车行业技术与经济信息;跟踪了解长安汽车竞品在国内外市场动态和技术进步趋势,进行市场预测预报,为会员、轿车事业部提供信息服务;
(二)宣传贯彻轿车事业部的营销服务方针政策,收集、整理和反馈经销商在营销服务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代表经销商参与长安汽车事业部营销服务方针政策的制定工作;
(三)及时反馈长安汽车营销服务方针政策的执行效果以及竞争对手的市场动态和促销策略;
(四)受轿车事业部委托,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法规,组织宣传贯彻各项技术标准并提供相关建议;
(五)制定并监督执行行业规范,促进行业自律,协调同行价格争议,维护公平竞争;
(六)受经销商或轿车事业部委托,组织各项销售、服务竞赛活动,组织国内、国外学习交流;
(七)受经销商或轿车事业部委托,为经销商统一集中采购各项物资;
(八)反映会员要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按照会员的要求,组织人才、技术、职业等培训;
(十)办好管委会综合性刊物,开展咨询服务;
(十一)承担轿车事业部委托的其他工作,提供会员需要的其他服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长安汽车授权的服务中心;
(二)自愿交纳会费和市场履约保证金;
(三)严格遵守管委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热心公益,积极参加管委会的各项活动。
长管会成立于2012年3月10日海南会议,本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一届长管会总会会长1人、秘书长1人、常务理事19人、各分会会长秘书长50人,会员单位400余个。
第一届长管会根据章程之规定于2014年3月1日在四川青城山会议改选。改选产生第二届长管会总会会长1人、秘书长1人、主任5人、各分会会长秘书长50人,会员单位525余个。
第二届长管会根据章程之规定于2017年1月12日在重庆会议改选。改选产生第三届长管会总会会长1人、秘书长1人、主任5人、专委1人、各分会会长秘书长53人,会员单位713余个。
第三届长管会根据章程之规定于2019年7月21日在重庆会议改选。改选产生第四届长管会总会会长1人、常务副会长1人、秘书长1人、主任6人、各分会会长秘书长50人,会员单位779余个。